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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马遇车祸造成脑损伤 狮城男获赔逾1640万

2024-6-11 12:03| 发布者: 曲終朲散| 查看: 217| 评论: 33|原作者: 曲終朲散|来自: https://www.orientaldaily.com.my/news/spr/2024/06/11/657946

摘要: (新加坡11日讯) 一名44岁新加坡男子在马来西亚柔佛州发生车祸,导致永久性脑损伤,导致失业和必须入住疗养院,男子申请索...

(新加坡11日讯) 一名44岁新加坡男子在马来西亚柔佛州发生车祸,导致永久性脑损伤,导致失业和必须入住疗养院,男子申请索赔,经新加坡高庭裁定,男子获赔470万新元(约1640万2342令吉)。

根据亚洲新闻台报道,这起车祸发生在2018年2月12日,地点是在马来西亚南北大道靠近甘拔士收费站。

当时受害者的妻子冯慧敏(译音)聘请司机叶健辉(译音)将一家四口从当地载到柔佛士乃机场。受害者林春荣(译音)乘客之一,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。

事发时,这家人乘坐的丰田休旅车撞上前方拖格罗里,猛烈撞击力导致林春荣被夹在副驾驶座中。一辆尾随的BMWX3轿车来不及煞车,也跟著撞了上去,加重其伤势。

最终,这起交通事故导致林春荣失去工作,只能住疗养院,其大脑、头部、脸部和胸部都受到严重创。创伤性脑损伤影响他言语、行动和认知功能。

林春荣被夹在副驾驶座,一辆尾随的BMWX3轿车来不及煞车,也跟著撞了上去,加重其伤势。
林春荣被夹在副驾驶座,一辆尾随的BMWX3轿车来不及煞车,也跟著撞了上去,加重其伤势。

高庭也裁定,470万新元赔偿将由6名被告承担,分别是涉案司机、雇主们和保险公司,具体比例取决于他们的责任比例。

法官认为,拖格罗里司机莫哈末嘉里菲和他的雇主需要负上50%责任,因为司机的行为具有“高度致病性”和“高度被责怪性”,司机也清楚知道有路牌提醒重型车辆需靠左行驶,但他未遵守。

至于休旅车司机和他的雇主则须对受害者的伤势负上30%责任,宝马司机也应承担20%责任。

470万新元赔偿金中,最大的金额是190万新元(约663万734令吉),也就是支付受害者日后在旺年护理之家的照护费用,以及160万新元未来收入损失。

妻子冯慧敏对法庭的判决表示非常欣慰,因为在多年的不确定性后,终于为丈夫带来希望,也能专心照顾家人,不必担心经济负担,可说是松了一口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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